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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监考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1:52      阅览:

玉林师范学院监考员职责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准时参加期末或其它考试监考工作。

1.监考员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规则。未经培训或不熟悉考试有关规定的人员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

4.考前领取试卷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时间和试卷袋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5.监考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如考场座位是否配足,桌椅排列是否整齐,桌面、抽屉和地面是否有杂物纸张等,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6.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证件,证件包括学生证或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核实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并要求考生按考场座位表的位置就坐。

7.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报告,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9.监考员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0.监考员应认真监督考生按规定作答,制止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如有违纪舞弊行为,须将违纪舞弊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收集违纪舞弊证据,于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填写考试情况处理表。

11.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2.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谈笑、睡觉、打电话、玩手机、阅读书报、抄做试题、批改作业等。

13.不准暗示、协作或支持学生违规违纪。

14.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卡和其它考试材料的份数,按座位号顺序整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有关要求进行装袋和密封,于考试结束后交到开课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