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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4:51      阅览:

玉师院教务处〔2018〕20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审核评估、申硕工作等具体情况,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本科院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本科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2018年学校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教育厅重点支持项目

1.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等。

2.人才培养,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大类人才培养等。

3.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包括MOOC、SPOC、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的改革。

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课程评价等。

5.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6.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

(二)学校重点支持项目

2017年我校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2018年则是学校担负全面整改艰巨任务的一年,为了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完成综合改革和应用型转型的重要任务,实现“两个突破”,我校重点支持项目具体见附件2《玉林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二、立项原则

教改项目立项应根据国家、自治区重大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布置的重点工作,落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各项任务,项目设计和研究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要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论、新方法、新形式,拔尖创新、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等方面具有新思路、新探索和新突破;重视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新成果。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安排

2018年度学校教改立项项目数为45项,其中重点项目22项,资助金额为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23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5000元,重点项目推荐到区级评审,若获得区级立项,则按区级文件规定经费资助,校级不再重复资助。区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区级一般项目A类每项资助2万元、区级一般项目B类每项资助1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能申报今年的教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自治区级教改项目数不超过3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五)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五、申报要求

(一)个人填报

项目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和《汇总表》,并交到所属二级学院,具体要求如下:

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一式2份(附件3)

2.如确有反映立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供专家评审时查阅的备查材料,请将材料装订成册(用软皮平装),提交1份。

上述第1、2点要求的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 玉林师范学院2018年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

(二)二级学院申报组织要求

1.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初评,并排好名次,填入申报汇总表。

2.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1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压缩打包发给教务处高教研究室梁丹,并提交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排好序的《汇总表》纸质版交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梁丹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注: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立项申请材料)。

3.经校内组织评审后,教务处将向各二级学院反馈评委修改意见,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将最终定稿(纸质、电子材料)按要求交到教务处梁丹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三)网络申报

获得申报区级教改立项资格的项目由个人按《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号)要求进行网络申报,为了及时上报教育厅,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桂教高教〔2018〕3号文件,深入理解有关立项范围、立项原则、申报要求及申报程序等事项。

(六)推荐专家。

请各二级学院推荐一批教改项目专家,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个别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熟悉教改项目的要求和本科教学改革的新动态,主持过教改项目,责任心强,有意愿和精力参与教改项目评审工作,优先推荐参与过自治区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各类项目的专家。每个学科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请各二级学院填写《教改项目专家推荐表》(附件7),和申报材料一同发送到教务处梁丹OA。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18年5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如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阐明延期理由,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区级教改项目延期申请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校级教改项目延期申请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高教室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

(二)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立项项目一经下文公布,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研究过程中,确有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调整申请表》,其中区级教改项目使用附件5,校级项目教改项目使用附件6,区级教改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附件:1. 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号)

2.玉林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3.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4.玉林师范学院2018年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5.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

6. 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

7.教改项目专家推荐表

附件下载地址

http://210.36.247.31/uploadfile/2018/0306/20180306025726527.zip

教务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