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3〕18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玉师院教务处〔2022〕16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玉师院教务处〔2023〕6号)安排,学校2022年秋季期期末考试课程考试将于2023年3月6日~3月10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8:30~ 10:30,下午15:00~17:00,晚上19:40~21:40。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生诚信应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考试期间进行巡视检查。现将考试巡视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唐仁郭 李伟中
副组长:韦广雄
成员:黄映然 韦宏明 高红艳 刘永建
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易萍
成员:徐一周 庞国萍 石维有 唐彰新 徐 标 陈一栋 蒋丽萍 任 琪 陈旭健 高茂兵 吴坚文 李家贵 杨 潇 陈诗强 韦德贞 林伟芬 李佳金 范良辰 朱波涌 周 能 陈铁军 梁钊华 唐世纲
二、巡视工作安排
(一)成立学校期末考试巡视组,巡视组由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各巡视组成员及具体巡视工作安排见附件1。
(二)考试巡视小组根据巡视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考试巡视检查工作,做好考试巡视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馈。
(三)各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做好考试组织、巡视等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巡视检查情况记录。
(四)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总结,并于2023年3月6日前将本单位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巡视安排、考试情况等各项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排版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段小静学校办公OA邮箱。
三、考试巡视小组职责
(一)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或缺席,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认真监考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发现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制止。
(二)检查考场考前是否清场,教学设施、卫生状况等是否良好。
(三)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在考场黑板上注明考试课程名称、考试时间、考生座号顺序和其它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四)检查考场学生是否按座次表就座,抽查学生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已经督促学生将考试无关物品放到考场指定位置。
(五)检查学生有无作弊、违纪情况。
(六)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违纪等现象的,协助监考教师做好学生作弊、违纪资料记录和收集,督促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学生作弊、违纪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填写好考场情况处理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巡视组联络员请于2023年3月3日到教务处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领取本通知附件1、附件3材料和巡视工作牌。
(二)各巡视组联络员负责联络和通知本巡视组各成员,按时到达各考场进行巡视,巡视结束后,各巡视组联络员将《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秋季期期末考试学校巡视组巡视情况登记表》送交教务处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因故不能参加巡视的人员,请于巡视前向本巡视组组长请假,并报巡视组记录员备案。
(四)因巡视工作需跨东、西两校区的各巡视工作人员,自行解决交通工具。
附件:1.2022年秋季期期末考试学校巡视工作安排表
2.2022年秋季期期末考试标准化考场总控室巡视工作安排表
3.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秋季期期末考试学校巡视组巡视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