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3〕35号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校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智慧教育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课程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高校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也为了选出作品参加全区比赛,现组织我校 2023 年教育教学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立项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2.申请项目所属课程须为纳入我校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具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3.已获历届自治区级、全国相类似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不能再申报。
4.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 1 项牵头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 3 项。
(二)申报和立项范围
1.虚拟仿真作品。
2.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
3.系列微课。
4.智慧教室应用课例。
各项目内容和结项要求详见附件 1。
(三)项目期限。
项目完成周期为 1 年。
二、推荐名额分配
1.虚拟仿真作品,推荐作品数不限制。
2.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推荐作品数不限制。
3.系列化微课,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推荐 2 个项目。
4.智慧教室应用课例,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推荐 2 个项目。
我校申报项目最终立项数目:虚拟仿真为 4 项;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为 4 项;系列化微课为 15 项;智慧教室应用课例为 15 项。
三、项目经费
1.虚拟仿真作品,经费为 5000 元/个。
2.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 ,经费为 5000 元/个。
3.系列微课,经费为 2000 元/个。
4.智慧教室应用课例,经费为 2000 元/个。
四、立项申报
(一)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
1.申请立项的教师请填写《玉林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信息化项目申报书》、《玉林师范学院2023年智慧教室应用课例申报书》及相应《汇总表》,交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由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各二级学院按照初评排序于 2023 年 4 月 14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两份交教育技术中心教育信息化科杨婵(知行 706,电话:15778021381),并发电子稿到杨婵老师OA。
五、项目评审
立项初审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6 日前完成。逾期不受理。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软件制作项目经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批准立项。
六、获批准立项项目管理与验收
1.项目成品应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整理出系统完整的技术资料,以光盘形式一式两份提交教育技术中心(包括总结报告和完整的作品)。凡立项不能按时完成,又不申请延期的,收回立项资助费,按弃权处理,二年内不得再申请校内立项。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将聘请专家对项目软件进行审核验收。项目成品必须有 60%以上内容为作者原创,对于存在严重抄袭、制作简单粗糙或未完成的软件,不能结项。
2.评委对各项目作品实行初评和现场决赛两轮评审。初评为线下评审,评出并网上公布进入校级比赛的入围作品名单。现场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另文通知)对入围作品决出名次,确定获奖名单,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推送获一等奖的项目作品参加全区比赛。凡经过校级比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名次(包括三等奖)的项目,将获得结项证书。
七、经费管理
经学校批准立项后,项目经费由软件研制项目负责人管理使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调研、购置必要的图书资料和音像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料文印等所需费用。各项费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教育技术中心核准,教务处批准后,向财务处报销。
八、项目作品版权
软件立项学校享有教学软件的专有使用权,统一存放到校园网教学资源库公开运行应用,项目组拥有著作权。如不愿在校内公开运行,原立项项目取消,经费全部追回,以后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九、项目推荐参赛
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优秀作品进行评比,选出可以进一步深加工的作品进行加工,选送参加全国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
附件:
1.立项内容和结项要求
2.玉林师范学院 2023 年教育教学信息化项目申报书
3.玉林师范学院 2023 年智慧教室应用课例申报书
4.玉林师范学院 2023 年信息化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