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3〕61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教学工作基础地位,表彰和激励高校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8〕14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7号,见附件1),决定开展2023年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以下简称“成果评定”)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评定范围为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跨多个学段的成果,申报单位可根据成果主要内容自主选报本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为基础,其他教改水平显著、效果突出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等次和一等等次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申报成果认定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鼓励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校际联合、校政企研合作共同开展研究的教学成果申报。
每项成果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数和主要完成单位数;每人参与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两项、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一项。
(四)已获得过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或等次评定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名额和评定数量
本届成果评定设特等等次不超过2项、一等等次不超过5项、二等等次不超过10项、三等等次不超过15项。
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时不分等级。现任校领导(含副职)担任第一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成果数量不能超过申报名额的20%。在推荐申报中要统筹兼顾不同类型的成果,同一个学院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一项。
四、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本届成果等次评定兼顾高等教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注重公平。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贫困地区高校倾斜。
(二)评审方式
本次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包括会议评审和校内公示。
1.会议评审
根据会议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校级成果评定等次及推荐名单的建议。
2.学校公示
学校校级教学成果评审结果将在OA通知公告进行公示,推荐自治区级申报的成果及有关材料将在本校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方向教育厅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汇总表。各单位报送《2023年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提交到新民楼A104。
(二)《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附件3),电子档为不超过10MB的PDF文档。
注:为方便填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统一使用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二级学院推荐、评审意见填入“四、推荐意见”中。此处注意不是直接申报区级成果奖,而是校内评审后才推荐区级评审。
(三)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汇编成册,电子档为不超过20MB的PDF文档。
(四)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汇编成册,电子档为不超过50MB的PDF文档。成果如为教材,无须提交原件,只须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扫描件。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应提供avi格式的视频材料,制成独立光盘一式2份。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各二级学院需提交包含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的CD—R光盘一张(或U盘)。每一项成果的申报材料建立1个文件夹,按照“推荐序号-成果类别代码-成果科类-二级学院全称-成果名称”的格式命名。
各二级学院只需提交汇总表纸质版,成果所有材料要在玉林师范学院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x.ylnu.net/jxxm/,填报指南见附件5)上进行网络申报,经过二级学院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电子版材料、网络填报材料保持一致。校内网络申报截止时间: 6月16日。
六、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成果评定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院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推荐成果,严禁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光盘(U盘)报送新民楼A104,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人:徐萌艺,联系电话:0775-2672550,新民楼A104办公室。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2.2023年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推荐成果汇总表
3.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
4.《申请书》填报说明
5. 教学成果系统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