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3〕82号
各二级学院、各教师、各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3春季期)各专业各年级课堂教学已于2023年6月25日前全部完成。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3春季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象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3春季期)所有课程。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间
2023年6月28日-2023年8月31日。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注意事项
(一)教师注意事项
请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3春季期)所有课程任课教师2023年6月28日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核实本学期授课的课程和学生信息。如信息有误,请联系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更正。学生评教开始后,课堂等信息无法更改。
(二)学生注意事项
学生须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8月31日时间内登陆教务系统完成对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3春季期)修读的所有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真实客观反馈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为学校、教师提供一个分析课堂教学效果的依据。
(三)二级学院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实本教学单位本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授课教师及学生名单,确保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顺利进行。
四、其他事项
未完成本学期所修读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同学,系统将自动关闭新学期选课功能。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