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3〕13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玉林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休学逾期不复学等符合退学处理情形的学生进行清退。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籍清退的主要对象:
1.本科生学习已满8年、专科生学习已满5年,仍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满1年、保留学籍满4年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的;
3.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其他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情形。
二、学籍清退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对符合清退情形的学生进行联系、告知。
2.递交退学处理呈报书和联系学生情况记录表。
3.学校下达退学告知书、公示。
4.学校下达退学决定。
三、学籍清退工作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整理、核实符合清退条件的学生名单 |
2023年11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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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系学生,告知拟学籍清退的原因,倾听学生诉求 |
2023年11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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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递交学籍异动呈报书(纸质)及联系学生工作登记表(电子、纸质) |
2023年11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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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务处下达退学告知书、公示;二级学院将告知书送达学生 |
2023年12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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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校下达退学决定 |
2023年12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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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1.超过学习年限、休学和保留学籍逾期未复学名单由教务处提供,未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等需要清退的由各学院自查上报。
2.二级学院应告知学生学校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
3.未尽事宜,请各学院负责学籍清退工作的老师加入工作交流QQ群:783345266。
附件: 2023年拟清退学生名单及工作登记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