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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听课评课学时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24      阅览:

玉师院教务处〔2023142

校属各单位: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修订)》(玉师院教学〔2017〕56号)规定,结合学校2023年本科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师范类专业认证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对20222023学年学校领导、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及教师听课评课学时数进行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1.学校领导。

2.学校党政机关单位、教辅单位正、副职领导。

3.教务处正、副处长及科级干部。

4.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

5.全体教师

二、听课时数

1.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分管领导不少于6学时;其他领导不少于4学时。

2.教务处正副处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科级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3.学校党政机关单位、教辅单位正、副职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4.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5.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6.教学秘书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7.校级教学督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4学时。

三、课时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1.课时报送时间:20231110

2.听评课尽量集中在期中教学检查周(第10周)进行,听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听课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

四、其他安排

1.学校领导听课评课学时数(附件1表)和记录本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汇总和收集后报送教务处质量科(新民楼A104室)。

2.学校党政机关单位、教辅单位正、副职领导听课评课学时数(附件2表)和记录本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和收集后报送教务处质量科(新民楼A104室)。

3.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任课教师听课评课学时数(附件2表)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汇总和报送教务处质量科(新民楼A104室),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检查本学院人员的听课评课情况。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学校领导听课评课学时数统计表

2.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听课评课学时数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