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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监考员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2日 10:58      阅览:

 

玉师院教务处〔2023155

 

各二级学院:

2023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定于1216-1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监考员上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基本情况

考试级别

校区考生数

考场数

考试时间

四级

5269(东校区)

176(东校区)

12169:00-11:20

六级

2251(东校区)

76(东校区)

121615:00-17:25

 二、各教学单位的监考任务分配

学院

四级监考员

六级监考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1

4

政法学院

16

4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12

3

商学院

21

5

外国语学院

28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17

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7

4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36

8

化学与食品科学学院

23

5

生物与制药学院

26

6

体育健康学院

24

5

音乐舞蹈学院

21

5

美术与设计学院

26

7

教育科学学院

34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4

3

 

三、监考员资格要求

1.监考员须为我校教职工,不能为校外人员。

2.担任监考工作的老师要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工作认真,按时参加考前培训。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按指定数量填好监考员登记表,于12512:00前通过OA邮件发教务处考务管理科袁婷悦

2.监考员数据上报后,如有监考员因突发情况不能出席监考的,各学院负责做好替换工作。

3.各二级学院的报名情况将纳入教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4.教务处将在考前三天在数字校园--“办公通知”栏公布监考员具体工作安排情况。监考员须参加1215日下午举行的监考员培训会议。

 教务处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