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3〕155号
各二级学院: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定于12月16日-1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监考员上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基本情况
考试级别 |
校区考生数 |
考场数 |
考试时间 |
四级 |
5269(东校区) |
176(东校区) |
12月16日9:00-11:20 |
六级 |
2251(东校区) |
76(东校区) |
12月16日15:00-17:25 |
二、各教学单位的监考任务分配
学院 |
四级监考员 |
六级监考员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1 |
4 |
政法学院 |
16 |
4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12 |
3 |
商学院 |
21 |
5 |
外国语学院 |
28 |
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7 |
4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7 |
4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36 |
8 |
化学与食品科学学院 |
23 |
5 |
生物与制药学院 |
26 |
6 |
体育健康学院 |
24 |
5 |
音乐舞蹈学院 |
21 |
5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26 |
7 |
教育科学学院 |
34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 |
3 |
三、监考员资格要求
1.监考员须为我校教职工,不能为校外人员。
2.担任监考工作的老师要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工作认真,按时参加考前培训。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按指定数量填好监考员登记表,于12月5日12:00前通过OA邮件发至教务处考务管理科袁婷悦处。
2.监考员数据上报后,如有监考员因突发情况不能出席监考的,各学院负责做好替换工作。
3.各二级学院的报名情况将纳入教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4.教务处将在考前三天在数字校园--“办公通知”栏公布监考员具体工作安排情况。监考员须参加12月15日下午举行的监考员培训会议。
教务处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