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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7:55      阅览:

玉师院教务处2023164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普通本科高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和基本要求

推荐申报课程应是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不限申报名额。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如原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团队负责人或成员需调整,需提交原团队负责人或成员签名同意并提交二级学院教指委同意调整表自行申请用印,加盖学校公章及校级负责人名章后的调整申请方生效。调整后的团队负责人或成员应是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的教师,且符合其他申报要求。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团队请于2023126日前确定本团队联络人,负责人及联络人不超过三人请加入QQ工作群:2023年一流课程制作建设交流群619468213。本群内包括视频录制技术人员,方便各团队获得技术支持。

(二)由于提交申报材料之前,高校须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因此我校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团队需于20231211日前向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平台http://jx.ylnu.net/jxxm/login.htm1和高教室邮箱ylnugjs@163.com提交申报材料,压缩后命名方式为:课程名+课程负责人。

提交材料包括:

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

2.不同类型课程需提交相应的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申报书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下载。

3.课程团队负责人或成员调整申请(仅需要调整的课程提交)。

(三)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一批课程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课程相关材料将在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相关课程负责人应在2024131日前通过工作网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应对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课程符合申报要求。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徐老师,qq98145773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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