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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年度教学工作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7:55      阅览:

                                                                                                                                                             玉师院教务处〔2023163


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年度

教学工作评比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了认真总结我校20222023年度教学工作,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成果,展示教学成果及人才培养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及人才培养质量,激发教职员工工作热情,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22023年度教学工作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

1.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2.先进教研室

3.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

4.先进教研室主任

5.优秀教学督导

二、评选类别及对象

(一)评选类别

1.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一、二、三等奖

2.先进教研室

3.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

4.先进教研室主任

5.优秀教学督导

(二)评选对象

1.教学管理先进单位:教学主管单位、教学单位、教学教辅单位(继续教育学院除外)

2.先进教研室:各教学单位、教学教辅单位各基层教学组织。

3.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教学主管单位、教学单位、教学教辅单位教学管理人员。

4.先进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教学教辅单位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5.优秀教学督导:校级教学督导员。

三、评选名额

1.教学管理先进单位:教学主管单位、教学单位、教学教辅单位235的比例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先进教研室:共40个。

3.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教学主管单位、教学单位、教学教辅单位教学管理人员按30%的比例在本单位进行推荐。

4.先进教研室主任:40名。

5.校级教学督导员:由教学主管单位评选推荐。

四、评审办法

1. 教学管理先进单位:教学主管单位组织评委根据评比方案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学校审核、确定获奖名单校内公示

2.先进教研室:单位推荐,教学主管单位组织评委根据评比方案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学校审核、确定获奖名单校内公示

3.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校内公示。

4.先进教研室主任: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校内公示。

5.校级教学督导员:教学主管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校内公示。

五、评选要求

1.20222023年度评优周期内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含3次)一般(Ⅲ级)教学事故的责任单位,取消该单位该年度评优周期内的教学评优资格;在20222023年度评优周期内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含2次)严重(Ⅱ级)教学事故的责任单位,取消该单位该年度评优周期内的教学评优资格;20222023年度评优周期内一年内发生1次以上(含1次)重大(Ⅰ级)教学事故的责任单位,取消该单位该年度评优周期内的教学评优资格。另:教学单位外聘人员出现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与处理程序与校聘教职工相同。

2.参评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等各项个人奖项目的参评对象在20222023年度内均应无教学事故发生。

3.参评先进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个人须在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

六、评审时间

2023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

1.报送时间:20231212日前。

2.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新民楼A104办公室)

3.各项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教务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苏老师学校办公oa邮箱

附件:.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申请表

2.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评比方案

3.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方案

4.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度先进教研室评比方案

5.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度先进教研室主任

6.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度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

7.玉林师范学院20222023度教学工作评比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