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4〕18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的内容、申报人员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024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
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专业思政建设等。
(二)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密码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治学院等专业学院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复合型东盟语种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应用型人才培养、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育人、大类人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跨校联合培养、劳动教育改革、公共艺术教育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学分制改革等。
(三)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包括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教学工作;MO0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的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一流课程资源的共享,参与慕课西部行计划(含实验教学西部行计划);“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教育知识图谱的应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十四五”规划教材和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应用与共享,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运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生学业评价等。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虚拟教研室的探索,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助教岗位制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安排
2024年度学校教改立项项目数为58项,其中重点项目28项,资助金额为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30项,资助金额为每项5000元,重点项目推荐到区级评审,若获得区级立项,则按区级文件规定经费资助,校级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具备良好师德师风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具有承担和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任务的能力和条件,主持并直接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在校本科生不得列入项目组成员。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当年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项目(含主持)不超过3个。项目组具有合理研究梯队,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不超过15人(含主持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1.主持人承担有未结项的本科教改项目;
2.主持人近一年以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受到党纪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
3.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
4.近5年内已获得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5.已获得国家、自治区(部)级立项的其它教学改革类项目。
(四)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四、申报要求
(一)个人填报
1.项目申请人填报的《申请书》《论证活页》,需提交到项目内容涉及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参加学院评审。
2.涉及多专业或其他全校性的教改项目,提交到教务处统筹评审。
(二)二级学院申报组织要求
1.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初评,并按推荐顺序,填入申报汇总表。
2.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1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附件3《申请书》、附件4《论证活页》、附件5《汇总表》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牟霜OA,并提交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排好序的《汇总表》纸质版至行政楼A104办公室。(注:不接收任何个人提交的立项申请材料)。
3.经校内组织评审后,教务处将向各二级学院反馈评委修改意见,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将最终定稿(纸质、电子材料)按要求交到教务处牟霜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三)网络申报
1.各项目申请人还需将附件4《论证活页》按《玉林师范学院教学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8)要求上传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x.ylnu.net/jxxm/login.htm1),二级学院审核人员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审核后(注意要标注排序),学校方可进行网络评审。
2.获得申报区级教改立项资格的项目由个人按《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3号)要求进行网络申报,为及时上报教育厅,我校教师登录教育厅系统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3号)文件,深入理解有关基本要求、申报要求及申报程序等事项。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24年6月开始计算,实施周期为1-2年。如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或调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阐明理由,至少在结项半年前提交申请,经我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校级项目如需延期或调整的,按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立项项目一经下文公布,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研究过程中,确有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调整申请表》,其中区级教改项目使用附件6,校级项目教改项目使用附件7,区级教改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文件,深入理解有关项目申报、实施与过程管理、经费管理与使用、结项与验收等事项。
2.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系统中教改项目信息是否准确完整,通过系统上报后,有关信息不予更改。
3.为提高项目质量,上一年度经学校推荐参加区级评审,最终未获立项的项目所属学院,学校将适当调减该学院推荐数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牟霜,联系电话:0775-2672550。
附件:
1.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桂教高教〔2024〕13号)
2.玉林师范学院2024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3. 2024年玉林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4.2024年玉林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论证活页
5. 2024年度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6. 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
7. 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8.玉林师范学院教学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9.《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
教务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