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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玉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2:39      阅览:


玉师院教务处〔2024〕10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业设置调整申报包括新增本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修业年限撤销专业、停招专业、复招专业等。

二、调整原则

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据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着力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项要求,将其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十四五规划。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彰显学科专业特色,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学科生态体系。

学院合理规划。各学院优化本科专业结构,调减与学校发展定位不符、社会需求不高、重复设置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

三、申报流程

申请新增专业

1.申请新增专业需要提前一年预备案拟于2025年度申报新增的专业学院组织进行充分论证提交签字盖章的材料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1)、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和论证会议纪要、申请请示(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未提前一年备案但需在2024年正式申报的新增专业,请提交一份说明(内容:未提前进行预申报的原因,及此次申报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新增专业正式申报需经学院组织论证通过公示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提交签字盖章的材料,包括:《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和论证会议纪要、公示材料专业建设规划、申请请示(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调整专业

申请调整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专业名称等,程序与申请新增专业相同。

申请停招、复招或撤销专业

申请停招、复招或撤销专业需提交情况说明(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撤销专业为停招满5年,没有在校生专业。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需求调研。学院申报专业应充分调研社会需求,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社会对新设专业的具体要求,根据需求确定(或预测)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培养规模,研制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学院审议。二级学院应成立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认真对照关于专业设置的具体要求,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召开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出席人才需求论证会的专家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要求由行业企业专家、校外同类专业同行、学校就业指导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校外专家占60%以上。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应由同类专业专家和学校教务、招生、人事、设备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校外专家应不少于2人。

(三)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应于8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吕娟OA,其中材料要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一份盖章、签字的PDF格式扫描件一份。每个专业申请表电子文档以“××学校××专业新增/撤销/调整材料”命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高教研究室联系。

联系人:吕娟    联系电话:0775-2672550  

办公室:新民楼A104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教务处

                     2024年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