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4〕13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修订)》(玉师院院字〔2023〕38号),现决定增补第二届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报备院级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名额分配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名校级教学督导,名额分配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增补成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和工作职责
校级教学督导的选聘条件和工作职责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修订)》(附件4)。
三、填报要求
1.校级教学督导员
各教学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在认真研究并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增补成员推荐人选,填写《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增补成员推荐表》(附件2),报教务处初审,经学校研究并确认人选,正式聘任。
2.院级教学督导员
各教学单位根据选聘条件,自行研究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组建和聘任工作方案,完成相关工作,填写《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名单信息表》(附件3),并报备教务处,最终由学校发文公布名单。
四、时间安排
10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增补成员推荐表》(附件2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名单信息表》(附件3)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新民楼A104,电子稿发至段小静办公OA)。
附件:
1.《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增补成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增补成员推荐表》
3.《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名单信息表》
4.《玉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修订)》
教务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