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师院教务处〔2024〕15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认证工作要求,督促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保持认证状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教高评中心函(2023)93号附件)文件要求及相关通知,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及中期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持续改进情况年度报备
(一)报备范围
已通过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并在认证结论有效期内的专业。包括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等7个专业。
(二)报备内容
各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详见附件3),将2024年度补充和完善的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等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仅需原始材料,无需总结情况报告),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有关材料要求包括:
1.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制度文件(本年度如无修订,可不提供,但需注明):
(1)培养方案(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2)各门课程教学大纲(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3)产出评价制度文件(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2.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制度文件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有关材料。仅需报备当年度评价课程(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覆盖所有课程即可),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包(上传系统时统一为1个PDF格式文件),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考核材料;
(3)课程本年度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3.年度报备资料清单目录(见附件5-6)。
(三)报备时间
各专业需在2025年1月25日前将经学院审查的各类持续改进原始材料上传至网盘,并将查阅链接及提取码发送至教务处李晓丽老师处。经审查后,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
二、中期审核
(一)审核对象
2022年公布通过认证结论的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二)审核内容
审核专业提交的整改工作方案(附件11)、近三年年度报备材料(要求见附件3)及持续改进证据清单(附件7)。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2024年持续改进备案材料
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一大点“持续改进情况年度报备”或附件3,此项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
2.梳理近三年的年度报备材料
各专业需对2022、2023和2024年度报备材料进行梳理,内容包括:
(1)近三年修订的面向产出有关制度文件;
(2)近三年每年按照培养方案开出的课程清单;
(3)近三年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课程清单;
(4)近三年每门必修课程的课程归档材料;
必修课程指培养方案中所有的必修课程。课程归档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考核材料(内含一名学生的过程性和结果性考核原始材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3.核查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对照评估机构发布的《认证报告》、专业提交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的推进和成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完成。
4.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重点针对认证报告中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填写证据清单(附件7)。证据清单应如实证明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的整改情况、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及运行情况,并根据证据清单形成“产出主线改进证据(附件8)”“评价底线改进证据(附件9)”和“其它主要问题改进证据(附件10)”三个支撑材料包。如本项支撑材料有交叉的,或与年度报备材料有重复的,可在支撑材料注明“见《XXX证据》的第XXX点”。
(三)工作程序
1.专业自查
专业按照如下要求进行自审,确保材料符合基本要求。
(1)完整性检查:确保数量上的全面覆盖,即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考核材料(其中应包含至少一名学生的全程考核原始材料)以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分析报告。确保类型上的全面覆盖,涵盖理论课程、技能训练、专业实践与教育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综合设计报告等所有相关材料。
(2)时间范围检查: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
(3)整改情况检查:针对评估机构发布的《认证报告》中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确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中是否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整改方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核实是否已经实施,并评估整改措施的效果。
专业自查后,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25日前上传至网盘,并将查阅链接及提取码发送至教务处李晓丽老师处。
2.学校联查
学校组织专家审阅专业中期审核材料,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系统提交
专业进一步完善中期审核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以网盘形式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
三、其它要求
1.各状态保持专业需积极与公共教学单位沟通,梳理各类材料清单及要求。各公共教学单位梳理出需要提供给各相关专业的课程清单,按要求将课程归档材料打包发至各专业教学秘书处。相关时间节点如下:
(1)2024年12月20日前,各公共教学单位向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专业提供2024年春季期必修课程归档材料;2025年1月20日前提供2024年秋季期必修课程归档材料。
(2)2024年前需提供但未提供的材料,请认证状态保持专业罗列清单,联系公共教学单位在2025年1月20日前提供相关材料。
2.年度报备和中期审核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年度报备材料和中期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被从通过认证专业名单删除。
3.相关学院和专业需高度重视年度报备和中期审核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与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4.联系人及方式:教务处李晓丽,2685077。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
(2023版)
2.认证机构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操作指南
3.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4.课程考核材料(参考模板)
5.制度文件目录+年度报备材料(修订的制度文件)
6.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资料目录
7.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8.支撑证据一:产出主线改进证据
9.支撑证据二:评价底线改进证据
10.支撑证据三:其它主要问题改进证据
11.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