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学生工作处、文学与传媒学院、政法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化学与食品科学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体育健康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智慧农业学院、团委。
二、工作任务
1.各责任单位建立至少1个美育实践基地,并于3月18日前,将填写完成的附件1、2(WORD版和PDF版),通过OA邮箱发送至教务处美育教育教学中心周玉珍老师处。
2.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对《玉林师范学院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3)提出修订意见。依据学校方案及修订意见,撰写本单位年度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请于3月25日前,将修订意见与实施方案通过OA邮箱发送至教务处美育教育教学中心周玉珍老师处。鼓励各二级学院开设面向全校学生的美育实践活动。
3.各责任单位报送近三年美育工作成果,包括美育实践活动、美育课程教学、美育学科竞赛(区级以上获奖)等图片资料,并分类命名文件,于3月18日前将资料通过OA邮箱发送至教务处美育教育教学中心周玉珍老师处。
4.各责任单位注重收集美育工作的过程性材料,每年12月提交1份美育年度发展报告(图文结合,图片不少于20张)及2个美育典型案例至教务处备案。
三、经费支持
教务处为每个责任单位提供3000元经费,用于支持美育教育工作的开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共同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美育实践基地汇总表
2.玉林师范学院美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3.玉林师范学院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4.XX学院美育年度发展报告和案例模版
教务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