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的安排,请各二级学院参照《玉林师范学院实习教学工作实施办法》(玉师院教学〔2017〕61号)、《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玉师院教学〔2017〕48号)、《玉林师范学院教育实践管理制度》(玉师院院字〔2021〕36号)、《玉林师范学院“三习”贯通实施方案》(玉师院教务处〔2021〕89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毕业班学生的实习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和材料存档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采取的解决措施,认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召开总结大会,出版报、进行系列成果展示(教育实习征文、DV、摄影作品、示范课展示)等活动。
各二级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带队教师、指导教师的评优工作,学生成绩评定、评优等工作。
(一)2024-2025学年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总结(总结包括具体做法、存在问题、特色和今后的做法等,要求3000字以上)。
(二)2024-2025学年的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总结(总结包括具体做法、存在问题、特色和今后的做法等,要求3000字以上)。
(三)本学院2024-2025学年使用教育实习平台指导学生实习及进行实习教学质量监控总结。总结包括1.完善用户信息管理情况:学生(实习生)、教师(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科教师)、实习学校、院系管理等。2.完善实习信息管理情况:实习组管理、编队实习审核、自主实习审核、分配学生到实习组、实习任务布置和管理等。3.完善实习资源管理情况:在线答疑管理、实习任务布置、学生实习成果管理、考核评价等。
二、二级学院需存档材料
实习材料归档要求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归档。
(一)教师教育专业实习纸质材料归档要求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计划或方案;
3.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内有实习学校安排);
4.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名册、听课记录及评议意见;
5.二级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6.使用完善教育实习平台总结;
7.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8.校内、内外教师教育实习指导记录本;
9.与基地学校开展各种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实习生的实习手册、听课记录、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课外活动设计方案、实践总结、教育调查报告等。
11.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12.自主实习师范生有关实习材料;
13.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二)应用型(非师范)专业实习纸质材料归档要求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计划或方案;
3.二级学院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内有实习单位安排);
4.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名册、听课记录及评议意见;
5.二级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6.使用完善教育实习平台总结;
7.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8.校内、校外教师专业实习指导记录本;
9.与基地开展各种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实习生的实习手册、实习设计方案、实习总结、专业调查报告等。
11.专业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12.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专业实习指导记录簿》、学生个人实习相关材料(实习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成绩、《专业实习册》、《专业实习鉴定表》等表格可以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要求设模板自行进行印制。以上材料以学年为单位,分专业、年级在二级学院存档。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所属的各专业本学年进行的其它的各类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参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
三、优秀实习生评选
(一)参评对象
2025届实习学生。
(二)评选办法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玉师院教学〔2017〕48号)进行评选。优秀实习生评选按以下比例进行评选:集中实习按实习学生总人数的10%或以下进行评选,分散实习按实习学生总人数的5%或以下进行评选。
(三)公示及报送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的要求,根据评选条件评议,以实习班级为基础,广泛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后,面向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报送教务处。
四、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
(一)参评对象
2025届实习指导教师。连续两年以上均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的实习教学工作(包括见习、课程实习、专业实习、生产与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且当年当期指导实习学生人数达10人或以上,完成全程指导(含实习平台在线指导)和管理实习生的实习。
(二)评选办法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玉师院教学〔2017〕48号)进行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参加指导实习教师人数的10%或以下评出,其中带队集中实习的指导老师优先评优。
(三)公示及报送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教研室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广泛征求实习生以及实习基地的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面向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报送教务处。
五、时间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时间要求
由于各学院实习时间跨春、秋两期,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罗逸甫,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实习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稿用OA发送)
1. 2024-2025学年的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总结。
2. 2024-2025学年的应用型(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本学院2024-2025学年使用教育实习平台指导学生实习及进行实习教学质量监控总结。
(三)优秀实习生材料(电子稿用OA发送)
1. 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1)。
2. 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
3.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附件3)。
(四)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材料(电子稿用OA发送)
1. 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情况汇总表(附件4)。
2. 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5)。
3.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6)。
附件:1.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情况
汇总表
2. 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
汇总表
3.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
4. 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情况
汇总表
5. 2024-2025学年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
教师推荐汇总表
6.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