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评价管理与实施办法》(玉师院院字〔2024〕108号)与《玉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管理与实施办法》(玉师院院字〔2024〕110号),现组织开展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一)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有2025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
(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2024-2025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要求必修课必须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选修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二、评价组织
以“学院指导、专业实施、学工配合”的形式完成。各专业在学院领导下实施达成情况评价具体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2,报告参考模板及问卷见附件3-5。
三、相关要求
(一)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根据各专业和课程不同特点,统筹组织好各环节,有序推进评价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报告请与课程大纲、课程考核审核材料、1名学生的过程性考核及结果性考核样本存放一起,形成课程存档材料(参考附件5),在9月12日完成并上交电子版到各学院留存。注意:各公共教学单位请将课程存档材料发送到学生所在学院留存。
(三)请各二级学院在9月19日前完成《2025届XX专业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将WORD版及盖章的PDF版提交至教务处段小静老师的OA邮箱。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评价管理与实施办 法
2.玉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管理
与实施办法
3.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参考模版)
4.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调查问卷(参考模版)
5.课程存档材料(参考模版)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