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玉林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休学逾期不复学等符合退学处理情形的学生进行清退。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籍清退的主要对象:
1.本科生学习已满8年、专科生学习已满5年,仍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期满、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的;
3.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4.其他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情形。
二、学籍清退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对符合清退情形的学生进行联系、告知。
2.递交退学处理呈报书和联系学生情况记录表。
3.学校下达退学告知书、公示。
4.学校下达退学决定。
三、学籍清退工作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整理、核实符合清退条件的学生名单 |
2025年11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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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系学生,告知学籍清退的原因、依据,倾听学生诉求 |
2025年11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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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愿意办理自动退学的,递交学籍异动呈报书(纸质)及联系学生工作登记表(电子、纸质) |
2025年11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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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务处下达退学告知书、公示;二级学院将告知书送达学生 |
2025年12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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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校下达退学决定 |
2025年12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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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1.超过学习年限、休学和保留学籍逾期未复学名单由教务处提供,未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等需要清退的由各学院自查上报。
2.二级学院应告知学生学校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
3.拟清退的学生,要进一步核实学生获得学分的情况:
(1)符合结业条件的按结业办理;
(2)获得学分达到或超过毕业要求仍未毕业的,要对未毕业原因进行说明。
未尽事宜,请各学院负责学籍清退工作的老师加入工作交流QQ群:783345266。
附件: 2025年拟清退学生名单及工作登记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