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办法》《玉林师范学院实习教学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期实习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综合表现
了解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包括职业道德践行、组织纪律遵守、专业技能表现、参与实习单位学习或团建活动情况,以及还需进一步提升的知识与技能等。
(二)实习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了解实习生食宿条件、工作场所环境、岗位配置和工作量合理性,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体会与收获,收集并协调解决亟需学校解决的问题。
(三)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履职情况
了解学院与实习单位是否给实习生配备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对实习生的指导频次和深度,确保实习课程目标的达成。
(四)实习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建议和意见
征询实习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客观评价及改进建议;深化与实习单位的合作联动,引导其积极参与我校实习实践教学相关活动。
三、组织与实施
(一)各学院主动对接联系校领导,组建实习检查组,成员可包括学校领导、学院领导、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指导教师及任课教师等。
(二)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落实检查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完成实习单位对接、实习学生通知及用车安排等工作,有序开展检查。
(三)若同一实习单位有多个学院的实习学生(附件1中已标注颜色),由实习学生人数较多的牵头学院与相关学院协商确定统一检查时间,联合开展检查,避免重复打扰实习单位。
(四)教务处为实习检查工作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四、其他要求
(一)检查结束后,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管理混乱的实习单位,应暂停学生派出,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对表现优秀的实习单位,优先推荐为长期合作实践基地。
(二)各学院完成实习检查后,需及时撰写新闻报道并在学院或学校官网发布,同时将填写完整的附件2及发布的宣传报道(网页打印成PDF格式)发送至教务处罗逸甫的OA 邮箱。
附件:1.2025年秋季学期实习检查单位清单(二级学院填报)(本附件请到OA下载)
2.2025年秋季期校外实习点检查情况反馈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