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2025年秋季期实践教学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停课安排
2025年秋季期实践教学周为第12周(2025年11月24日至28日),其间全校停课。
二、实践教学周工作要求
实践教学周是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推进人才培养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实践基地、实验室、实践实训场所等资源,发挥校企、校地合作优势,原则上安排在玉林及周边距离较近的市县开展实践活动,不得组织跨省区的采风、写生等活动。
(一)明确工作定位
实践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树立事业心责任感、增强综合能力的关键环节。实践教学大纲是规范实践教学、保障教学质量的核心文件,实践教学周为我校强化实践育人提供了必要支撑,也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二级学院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加强领导、全面动员、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二)聚焦能力培养
以提升专业核心能力为核心目标,设置和安排实践教学周内容。各专业需加强对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结合能力培养的层次性与渐进性特点,从四年人才培养整体规划出发,全程设计实践教学,衔接课堂教学开展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活动计划、进程及过程性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考核、材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三)丰富实践形式
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教学计划和专业实际,采用校内与校外结合、分散与集中结合、计划内与计划外补充结合、实习实践与创新创业结合等形式开展活动。充分利用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科研合作、教师课题、学术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资源,为学生提供合理可行的实践岗位。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周需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和教研实践等内容,与其他教育教学环节有机衔接。实践教学周活动内容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兼顾学生任务量,不得出现 “自由活动” 或长时间 “查阅资料” 等无效安排。
(四)充实教学内容
教学计划中已有明确实践课程安排的专业,按计划执行;其他专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开展见习、专项实践、大型实验(实践)项目、专业技能训练等活动。各专业需根据实践教学实际,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应用导向的实验实践项目,提升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实践教学周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专题讲座、讨论会、设计性实验、学科竞赛、演出、汇展、见习、教育见习(含班主任工作见习)、总结反思、教育调查、课程设计、课件制作、书写训练、说课、专业创作、写生、技能训练、项目实训、企业参观、创新创业训练等。
鼓励各二级学院组织公开课、技能操作展示、教学设计分享、实验技能演示等全校性实践成果展示活动。
(五)强化全过程管理
1.强化教育引导
各二级学院须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发布实践教学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践任务、纪律要求及考核标准。实践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将职业精神养成贯穿实践活动全过程。
2.强化过程管控
按计划开展实践教学周的班级,原则上不再安排日常理论课教学。
实践活动须明确指定场所,所有任务须在指定场所规范完成,指导教师做好考勤工作。
每项实践活动均需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明确实践内容、合理均衡分配时间,无空档期。
外出实践需充分预判天气、交通等风险因素,计划调整须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3.强化安全保障
各单位组织实践活动期间,必须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落实“事前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学生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培训,未经培训的学生不得参与实践活动,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涉及安全隐患的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跟踪指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做好实施方案与总结
各二级学院须重视实践教学周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发布,规范布置学生实践记录、实践报告等任务,并认真批阅。采用电子、纸质等多种形式(鼓励利用平台开展无纸化过程管理),留存、归档实践教学周相关资料,全面做好总结分析工作。
(七)加强宣传工作
各二级学院须留存实践教学周期间的活动图片、视频及相关资料。实践教学周结束后,通过宣传栏、板报、墙报等形式,宣传实践活动成效;及时将电子版新闻稿提交至学校宣传部,重点报道实践活动特色与亮点。
三、材料报送与成果评比
(一)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须按要求将以下材料发至教务处罗逸甫OA邮箱,包含WORD版和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页的扫描PDF版。
1.实践教学周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表
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研讨确定实践教学周安排,于 2025年11月21日上午11:00前,提交《2025年秋季期XX学院实践教学周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1《2025年秋季期XX 学院实践计划安排表》。
2.实践教学周工作总结
实践教学周结束后,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11:00前,提交本学院实践教学周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实践教学过程;(2)实践教学成效;(3)上次实践周问题整改情况;(4)本次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计划。
(二)实践教学周成果展示与评比
1.成果展示
展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日。
展示形式:电子版(按 3米×1.5米规格设计)
展示平台:教务处网站、各二级学院官网(仅展示电子版,不制作实体展板,节约成本)
展示内容:围绕 “学生实践能力提升”主题,结合本学期实践周总结制作,突出学院实践教学周成果与特色。可从方案制订(体现分层分级规划、与能力培养的关联性)、组织动员、实践活动过程、成果展示、典型案例、学生体验等方面呈现,落款时间统一为2025年11月30日。
2.成果评比
评委组成: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中层领导担任评委。
评比时间:另行通知。
评奖等级及比例:按参赛学院数量的20%、30%、50%,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评比标准: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结合本通知要求,确需新增、删减课程等教学计划变动的,须按流程办理调整审批手续。
(二)教务处将按工作计划开展检查,对无组织、无规划、无落实的二级学院予以通报。
附件:1.2025年秋季期XX学院实践计划安排表
2.2025年秋季期实践教学周展板评比标准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