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1年,发布期内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发布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是专业评估和认证的重要依据,是专业办学质量评价和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告编制,保持工作人员稳定性,确保数据及报告的准确性、连续性。
二、任务分工
(一)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实验设备中心)、图书馆、团委、国际教育学院。
2.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附件1)分工,依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附件2)撰写本单位负责模块。报告需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突出年度性、针对性,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紧扣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亮点、成就与经验,客观梳理存在问题,全面反映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状况。
(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1.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2.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各专业撰写《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见附件3),所涉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数据采集工作平台保持一致。各专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基于支撑数据分析与工作总结,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持续改进,实事求是撰写报告。其中“专业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发展规划”部分文字内容不得低于全文字数的1/3。
三、其它要求
(一)数据真实性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紧扣教学工作实际,充分分析、认真总结提炼,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二)数据采集时间
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计算,为2024—2025学年。
(三)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小二号黑体字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字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四号黑体字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小四号黑体字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小四号宋体字,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 2 个汉字符。行距 20 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五号宋体字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五号宋体字居中,单倍行距。
四、材料报送
1.各责任单位于2025年12月22日前,通过OA将报告编制工作联络员信息(见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段小静老师处。
2.各责任单位于2026年1月5日前,通过OA报送对应材料电子版至教务处段小静老师处:职能部门报送本单位负责模块材料,二级学院报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WORD版、PDF版,PDF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教务处根据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报告,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选取2个专业开展人才培养质量案例分析,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录部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李老师联系,电话:2685077。
附件: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3.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4.玉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校属各单位联络员名单
玉林师范学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