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2026年春季期实践教学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停课安排
2026年春季期实践教学周为第12周(2026年5月25日至29日),其间全校统一停课,集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课堂教学衔接需求,围绕学生专业核心能力提升,统筹利用校内实训平台、实验室、校企及校地合作资源,规范开展实践教学周活动。
(二)组织实施
1.实践形式。采取校内外结合、集中与分散并行、实训实习与创新创业融合的方式,开展讲座实训、学科竞赛、见习实操、专业创作、企业研学等活动,鼓励举办校级实践成果展示交流。
2.实践内容。师范类专业重点开展师德涵养、教学实践、班级管理、教研实践等内容;非师范类专业聚焦职业道德培育、职业能力提升、职业规划指导等内容。
3.实践区域。仅限玉林市及周边区域开展实践,严禁组织跨省实践活动。
(三)过程与安全管理
1.各学院须制定实践周实施方案,明确实践任务、考核标准及纪律要求,全面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与职业素养教育。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事前隐患排查、预案制定和岗前培训,高危环节实行教师全程值守指导。
3.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岗、严格考勤,规范实践过程管理。
4.外出实践需提前研判风险,实践计划调整须报教务处备案。
(四)材料归档与宣传总结
1.规范收集、批阅、归档实践过程资料,完成实践工作总结。
2.及时留存活动素材,做好宣传报道,按要求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送新闻稿件。
(五)实践周见习数据上传工作
各学院须于2026年6月10日前,组织完成全体见习学生信息填报,上传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https://sx.chsi.com.cn/htgl/),“实习类型”统一填报“认识实习”,规范完善所有填报字段。系统业务对接:教务处韦婷婷老师。
三、材料报送与成果评比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实施方案及计划表。各学院须结合专业特色制定实施方案与实践计划(附件1、2),至少设置1项服务行业产业专项实践活动,于5月22日上午11:00前报送。
2.工作总结。于6月5日上午11:00前报送工作总结,内容包含实施情况、工作成效、问题整改、现存不足及改进措施。
所有材料需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和领导签字盖章页的PDF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教务处韦婷婷老师OA邮箱。
(二)成果展示与评比
学校将组织实践教学周展板成果展示与评比,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一)因实践教学周需调整课程、变动教学计划的,须按学校流程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调整。
(二)教务处将开展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组织无序的二级学院予以通报。
附件:1.2026年春季期XX学院实践教学周实施方案
2.2026年春季期XX学院实践计划安排表
3.2026年春季期实践教学周展板评比要求
教务处
2026年5月15日